各有关单位:
为了促进我国听力医学事业的发展,规范听力医疗康复市场,保障听障人士的合法权益,提高助听器验配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已纳入卫生行业特有职业,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负责该职业的技能鉴定相关工作。根据《卫生部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关于开展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试验性鉴定的复函》卫职鉴发[2009]4号精神,2009年度试验性鉴定时间定在11月28日,鉴定地点设在北京地区“卫生专业技术人机对话考试机构”(具体地点考前另行通知),考试合格者颁发四级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为配合试验性鉴定工作的开展,我会将组织开展四级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的考前培训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招生简章
1、招生条件
由于此次是试验性鉴定,申报者需达到以下所有条件方可报名。
1) 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的学历证书(报到时出示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2) 从事验配助听器工作2年以上,单位出具证明(法人签字并盖有公章,报到时提交);
3) 能独立操作纯音测听、取耳印模、游戏测听;
4) 能熟练使用助听器编程软件;
5) 能熟练进行电耳镜检查。
2、培训时间
1) 报到:11月16日(周一)
2) 授课:11月17日—11月26日(10天)
3) 复习:11月27日(周五)
4) 考试:11月28日(周六)
3、招生人数与费用
1) 人数:100人;
2) 培训费:3000元/人,含教材。
4、报名方式与教材:
1) 通知:电子邮件或发信形式;
2) 回执:一律用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按要求填写,发至ztqyps2009@163.com电子邮箱,以电子邮件报名时间先后至额满为止,培训项目办公室审核后给予回复。如报名录取后不能参加,请在开班前5天电话或电子邮件告知培训项目办公室。
3)资料:国家职业标准《助听器验配师》(试行)书籍在全国各新华书店可购,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四级标准可在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网公告板中查询。
4)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网址:http//:www.adfc.org.cn
二、宿餐行安排
宿、餐、行费用自理,会务组统一安排宿、餐;酒店可代购飞机、火车票。
1、宿:北京九州商务酒店(准四星),(地点: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2号,地铁4号线国家图书馆站),标准间120元/日/人。
2、餐:国家图书馆餐厅,一日三餐购餐卡刷卡用餐,培训结束自行退卡。
3、行:北京南站下车乘地铁4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C出口;北京站下车乘2号线在宣武门或西直门站换乘地铁4号线到国家图书馆站C出口;北京西站下车乘特6、319、320、695到国家图书馆站下;其他线路::特4、86、运通105、运通106、运通205、332、634、645、653、689、695、717、808、814路到国家图书馆站下。
三、授课安排
1、授课地点:国家图书馆学知教室(住宿酒店对面)
2、要求:参训学员实行考勤制度,不得迟到、早退、请假,学习结束考核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3、授课内容:
1) 理论课6天(11月17日—11月22日):
(1) 职业道德
(2) 基础知识:听觉系统解剖生理和疾病知识,听力学相关的物理声学、心理声学、语音学知识,助听器基础知识,听力语言康复与听力保健基础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
(3) 工作要求: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标准四级所要求的听力咨询、听力检测、助听器选择、印模取样、助听器调试、效果评估、康复指导7个模块中的相关知识部分。
2)实际操作及答疑4天(11月23日—11月26日):
(1) 纯音测听和游戏测听,专业技师指导;
(2) 助听器编程:听力学专家指导;
(3) 取耳印:专业技师指导;
(4)答疑:听力学专家解答。
四、考试时间
1、复习1天(11月27日周五)
2、考试1天(11月28日周六)
五、联络方式
中国听力医学发展基金会科研教育部 助听器验配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项目办公室
地址:北京紫竹院路31号华澳中心 邮政编码:100089
电子邮箱:ztqyps2009@163.Com 电话:010 – 51906698
联系人:高卫华 手机:13366099757
本会科研教育部负责全国医疗系统、社会各助听器验配中心(店)从业人员培训;
中国聋儿康复研究中心负责残联系统内部从业人员培训,残联系统报名请向中聋咨询。
2009年11月1日